常州市涂料協會(2010)4號文
2010-11-04 14: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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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涂料協會
常涂協[2010]4號
關于重新認定國家產業化基地骨干企業資格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2010年,常州市新型涂料產業化基地辦公室(常州市涂料協會)擬對基地企業開展重新認定骨干企業資格的工作。參照國家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產業基地骨干企業必須具備的條件要求,根據整個基地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劃分重點骨干企業與骨干企業及非骨干企業的評判標準,對在產值較低但在行業某一領域有影響力、領先的企業可以適當放寬規模(產值)的要求。
凡符合條件的基地生產型企業,由基地企業申請,經協會認定,由基地辦公室和協會頒發基地骨干企業證書,授予“國家新型涂料產業化基地(常州)重點骨干企業 ”和“國家新型涂料產業化基地(常州)骨干企業 ”銅牌。骨干企業證書和銅牌有效期均為二年。取得骨干企業證書的,可以在有效期內在企業宣傳和產品銷售中使用基地骨干企業標識。
希各會員單位如實填報《國家新型涂料產業化基地申請表》,骨干企業資格審核、認定及相關費用500元。
附:國家新型涂料產業化基地申請表
常州市新型涂料產業化基地辦公室
常州市涂料協會
2010年5月31日